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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