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优惠内容:自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延缓缴纳的税费
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
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 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
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 (记者车柯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助企纾困解难,9月14日,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制发了《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
扩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后,哪些行业可以缓缴社会保险费?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享受主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优惠内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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