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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再延长4个月,涉及缓税4400亿元

发布时间:2022-09-16  作者:助动创孵   阅读:0

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 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的规定,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据介绍,缓缴税费相当于国家为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为了给企业纾困,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去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允许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9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稳经济关键要保市场主体。制造业市场主体当前困难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力纾困。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9月1日起再延迟4个月补缴,涉及缓税4400亿元。同时对制造业新增留抵税额即申即退,2个工作日到账,今年后4个月再为制造业退税320亿元。

会议指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有利于扩大制造业需求,推动消费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会议决定,对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第四季度更新改造设备,支持银行以不高于3.2%利率投放中长期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予以专项再贷款。再贷款额度2000亿元,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落实已定中央财政贴息2.5%政策,今年第四季度内更新改造设备的贷款主体实际贷款成本不高于0.7%。

今年2月,国家对去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第四季度缓缴税费再次延缓半年缴纳,同时还延缓了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时间也为半年。

缓缴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基本涵盖企业缴纳主要税费。对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缴全部上述税费,中型企业缓缴一半上述税费。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7月20日,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办理5257亿元。

据介绍,《公告》出台后,“无息贷款”期限再次延长。《公告》明确,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 2021 年 11 月、12 月,2022 年 2 月、3 月、4 月、5 月、6 月 ( 按月缴纳 ) 或者 2021 年第四季度,2022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 ( 按季缴纳 ) 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公告》称,上述企业 2021 年 11 月和 2022 年 2 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 ( 费 ) 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公告》还明确,公告规定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公告》强调,纳税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骗取享受缓缴税费政策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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